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幸福街道 发布日期:2026-01-13 09:04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写而成。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天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12801

联系地址: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201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情况

2025年,幸福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展示街道风貌、向社会公众汇报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顺利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指标。

我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块内容。

(一)主动公开

幸福街道在2025年度共计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政务(工作)公开动态类信息数49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数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数1条,并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幸福街道收到政务公开申请1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25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5年以门户网站、公告栏、微信、qq、报刊等途径进行宣传和公开,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885条。具体公开情况如下表:  

公开类别

单位

数量

主动报送政务信息总数

条

492

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

条

1

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

条

392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建设,提升公开质效。完善公众号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使用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办理留言数量35条,公开回复35条,发挥微信公众号和抖音作用,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幸福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常态化自查自纠为抓手,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建机制、强制度、优流程三项举措,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全流程工作,确保街道工作动态及时向群众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框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出台《幸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幸福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幸福街道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幸福街道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清晰的制度遵循。三是规范公开运行流程。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勤公开”原则,落实“三个规范”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准则,做到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公开,公文发布严格对标规范格式,确保内容完整、目录编码清晰、网上发布精准无误。规范公开载体,立足实用实效、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公开内容匹配差异化公开形式,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时限,对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街道官方网站发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 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力度不足,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 信息公开宣传在形式、范围、力度等方面需持续加强,群众知晓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2. 创新信息公开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结合线下活动、社区公告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方便群众便捷查阅、了解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幸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7-8112811)。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