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交通街道 发布日期:2026-01-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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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政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13185

联系地址: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邮政邮编:017000

现将我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交通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务服务全程公开、惠民政策阳光落地、公开信息精准透明,进一步增强街道为民服务公信力与服务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交通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通过东胜区信息报送系统向东胜区人民政府信息调研室报送信息240条,被《政务信息》采用9条;向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61条,被基层动态、应急管理、住房保障等采用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做好交通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5年,交通街道不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文件、惠民政策、工作动态等通过东胜区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平台、民生监督平台等多个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25年,交通街道办事处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街道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街道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日常监测和信息审核力度。2025年,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9条,关注人数5255人,阅读次数达97740万次,回复群众、网民留言30条;通过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7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主要负责,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3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发布,以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规范且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文件发布过程中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少数政策解读未能与文件本身同步推送,对时效性较强的重点信息,部分未能第一时间对外公开。

二是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对群众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提出的咨询、建议等反馈不及时,回复内容针对性不强、解释说明不够透彻,未能有效形成双向互动。

三是公开平台实用性欠缺。不同渠道公开的信息存在重复、不一致现象,平台检索功能不完善,分类导航不够清晰,群众查找所需信息不够便捷高效。

(二)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明确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标准,重点针对政策文件、重大项目进展、突发事件等关键信息,严格遵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公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高效。

二是健全互动回应工作机制。建立群众咨询投诉台账,明确回应时限,规范回复流程,要求回复内容需结合政策依据详细说明,提升互动回应质量。

三是升级完善公开平台功能。整合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统一信息发布标准,优化平台检索、分类导航功能,增设热门事项快捷入口,提升群众查找、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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