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建设街道 发布日期:2026-01-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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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如下。

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天骄南路5号甲恒森国际嘉园A区A6商业楼310办公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27740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建设街道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核心职能和公众需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各级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尽公。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应公事项3项,通过政务新媒体“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平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审批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生成、审核、公开、清理、归档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二是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流程,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要求将流程和制度上墙,在街道、社区设立公示栏、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做到来访事项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信息公开形式有电子化公开和纸质化公开两种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外,还通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两个渠道向广大群众进行电子化公开;同时,在建设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利用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开展业务轮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2025年,街道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建立日常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建设街道办事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良好,但对照工作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街道在政务和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均衡。由于不具备专业培训条件,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存在缺乏专业培训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透彻;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仅能够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

针对现有问题,下一步,街道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重点领域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优化公开质量。在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新方法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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