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3497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东政发〔2026〕8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34979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东政发〔2026〕8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区人民政府领导变动和分工调整,现对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其他事宜继续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发〔2025〕10号)要求抓好落实。
今后,区政府领导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负责人自行接替挂牌包保矿山相应任务。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政策解读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