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委托事项的公告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26 15:17
字号:
打印: 保存: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东党办字〔2019〕39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党发〔2024〕6号)、《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东机编字〔2024〕135号)的通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委托,由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现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公开如下。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委托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委托书.docx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