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证书(副本)遗失公告
资料来源:铜川镇 发布日期:2024-09-26 11:01
字号:
打印: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党发〔2024〕6号)文件精神,铜川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铜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现需要注销法人,但因不慎将法人证书(副本)遗失,铜川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法人证号码:12150602MB05568859),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2日,特此声明并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上一篇  |  
下一篇  |   法人证正本丢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