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城管组织召开《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资料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08-0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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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受政府委托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在执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会上,与会的政府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市民群众、法律顾问、专家等15名听证代表畅所欲言,从《办法》制定的程序上、制定主体的合法性及具体条款等方面分别发表看法,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办法》起草工作组将在充分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7月25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力争早日印发实施,使其发挥规范性文件的社会作用。

  目前,鄂尔多斯市没有相应的法规或规章,东胜区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建筑垃圾管理加以规范,导致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效果不够理想,出现了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混乱、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不足、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突出等问题。为从根源上解决我区的建筑垃圾管理问题,规范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深入推进资源化再利用的进程,由我局负责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起草《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办法》共5章24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建筑垃圾定义及处置原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等;明确了建筑垃圾应倾倒至专用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条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条件等。办法颁布以后,将对东胜区建筑垃圾管理提供基本遵循,对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和垃圾处置各环节及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起到积极的作用和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