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业务科室: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函〔2022〕2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双办发〔2022〕1号)要求,由东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对东胜区烟花爆竹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抽查时间
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抽查范围
东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企业(抽查数量见附件)。
四、抽查内容
(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1.相关证件是否上墙;
2.产品是否全部货架摆放;
3.烟花爆竹堆放高度和距离是否符合;
4.产品是否按照许可证上规定的数量存放,是否超量;
5.货物是否有混存行为;
6.经销部是否存在住人现象。
(二)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票据、产品标识标注。
(三)东胜区公安分局:
1.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化烟花爆竹的行为;
2.是否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3.是否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4.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
四、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烟花爆竹企业生成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五、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检查的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隐患执法人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复查;
(二)认真总结。各部门执法人员需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在抽查工作结束后,由执法第一责任人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本部门相关业务室。
(三)严格监督。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发展。
(四)抽查闭环。抽查完毕后将执法检查表送至本部门相关业务室保留存档。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市场局、公安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