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胜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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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业务室: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函〔2022〕2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双办发〔2022〕1号)要求由东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对东胜区烟花爆竹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抽查时间

  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抽查范围

  东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企业(抽查数量见附件)。

  四、抽查内容

  (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1.相关证件是否上墙;

  2.产品是否全部货架摆放;

  3.烟花爆竹堆放高度和距离是否符合;

  4.产品是否按照许可证上规定的数量存放,是否超量;

  5.货物是否有混存行为;

  6.经销部是否存在住人现象。

  (二)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票据、产品标识标注。

  (三)东胜区公安分局:

  1.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化烟花爆竹的行为;

  2.是否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3.是否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

  4.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

  四、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烟花爆竹企业生成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五、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检查的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隐患执法人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复查;

  (二)认真总结。各部门执法人员需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在抽查工作结束后,由执法第一责任人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本部门相关业务室。

  (三)严格监督。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发展。

  (四)抽查闭环。抽查完毕后将执法检查表送至本部门相关业务室保留存档。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市场局、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