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0〕44 号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6 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关于印发<内 蒙古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的 通知》(内建管〔2019〕186 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 办发〔2019〕5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 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生态 优先”的发展路径,遵循“示范引领”的原则,建立 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 制度,有效提高我区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
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20 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 和工作体系,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 类全覆盖,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 输,做好与生活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以及 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相关处理设施的衔接工作。
2022 年底,统一收运车辆,形成完整收运体系,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5 年底,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 统,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系统,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问题。
三、分类模式
遵循“厨余分装、可用回收、有害单放、投放易 行”的垃圾分类模式,把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严禁将建筑 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非生 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厨余垃圾 。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畜产品批发 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 禽产品内脏等。
(二)可回收物 。 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 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有害垃圾 。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 铅酸电池、纽扣电池、充电电池等)、废荧光灯管( 日光灯管、卤素灯等)、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 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 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 纸等。
(四)其他垃圾 。 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 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四、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 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
各类媒体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 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培训,通过专项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对各个层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 有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餐饮行业要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光盘行动,减塑行动,限制一次性用品和过渡包装,支持环保节能产业。
引入第三方企业或社工组织,对住户进行一对一入户宣传工作。
(二)明确投放管理责任
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产权单位 或使用单位是责任人 。 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 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或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举行大型户外运动 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就生活垃圾分类的意 义、政策、标准等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做到精准分类、投放到位。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网格化管理制度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综合管理网格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党办发〔2018〕27 号)文件精神,以城市综合网格化管理为框架,形成针对投 放管理责任人的协作治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 委派专职工作人员为网格 N 成员,各社区书记为 四级网格长负责统筹协调;环卫局把控收运关,对 收运过程中发现的投放问题做初步处理,情节严重的反馈至所在辖区四级网格长;四级网格长及时通知网格内相关单位网格 N 成员,由网格 N 成 员管理协调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投放管理责任人, 督促整改错误和不配合的分类行为。
分类问题网格化处理流程图
(1)环境卫生事业局职责
严格把控收运关,对未按要求开展源头分类, 严重混装的责任单位,实行“初次不分,告知整改; 再次不分,警告并报送至四级网格督促整改;拒不分类、不予收运,由城管部门进行查处”的强制分 类措施,并通过政府网络信息平台,对多次不分类的个体及单位进行通报。
(2)街道和社区职责
街道和社区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三级网格 长,对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 。社区书记作为四级网格长是所负责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巡查、协调、督查、上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网格内对应主 管部门网格 N 成员。
(3)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其分管领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委派专职工作人员为网 格 N 成员,负责及时处理四级网格长反馈问题,管理和协调其管理范围内的投放管理责任人,督促 整改错误和不配合的分类行为。
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公交场站、客运场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管理旅游景点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娱乐场所、网吧等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导游对游客的宣传引导作用。
教育体育局负责管理和协调中心城区高等院 校、中小学、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住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商务局负责管理其管理范围内的大型超市、 商场等工商企业和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其管理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超市、商场、集贸农贸市场等工商企业和 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不在上述之列的,由所属街道和社区负责管理。
(三)强化分类基础设施体系
1.规范分类收集容器 。 四分类容器要求规格统一和标识正确:小区内每栋住宅楼(别墅区每 10 户)至少放置一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 圾收集容器,每个小区至少放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单一分类容积不小于 120L。 在保证分类质量的前提下,可逐步撤减投放点,推行定时 定点分类投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 每层办公区域至少放置一套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 收集容器,每幢办公建筑至少放置一个有害垃圾 收集容器,有食堂的根据厨余垃圾产生量在就餐 区域合理配置收集容器,收运交付点应配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室内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容积不小于 30L,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容积要求 120L 或 240L;广场 、公园 、图书馆 、演出场馆 、影 院、体育场馆、医院、车站宾馆、饭店、洗浴中心、商 场、大型超市、各种市场等公共场所,根据垃圾产 生量、种类和场所面积布置分类设施,要求必须有
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设施,根据需要布置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设施;小型餐饮场所重点 进行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厨余垃圾收集容器要求容积 120L 或 240L,根据需要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主次干道两侧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进行分类 。 收集容器要求设施统一,美观实用。
2.加强分类收集运输 。有害垃圾容器应进行 安全管理,并及时清运,收运时根据品种和产生数 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采取先安全暂存、 再集中收运的办法进行拉运 。厨余垃圾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生活垃圾中 转站、收集点的厨余垃圾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杂 质,拉运车要求专业车辆、链轨吊桶、密闭直运;可 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 拉运时要求分装分放、密闭专车拉运;其他垃圾拉运车要求逐步统一车型,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 运输服务队伍,提升道路形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 运输效率 。 分类运输车辆逐步做到统一标识标 志,形象整洁,做到低噪音、低排放。
3.完善分类转运设施 。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点 (压缩站),有条件的转运站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 和可回收物分拣台,集中到点运输,构架分类收运 网络。
4.提升分类处理手段 。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通过无害化处置方式进行处 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厨余垃圾集中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 置;可回收物应分门别类,有序建设或引入再生加 工产业进行资源化处置;其他垃圾采用密闭专用 车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或运至焚烧 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加快乌素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积极探究康东阿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项目的可行性及静脉产业园区建设的可行性;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 处理体系,鼓励市场依托现有回收渠道,吸收零散 捡拾行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和再生资 源回收体系有机结合,逐步进行两网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区人民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处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日常综合考核内容,同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政策、考核标准及激 励机制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事业局, 办公室主任由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工作推进,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相关项目的 推进和协调;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 施方案、操作标准、考核细则等内容;负责做好相
关配套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相关职责如下: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垃圾分类工作中违规投放、收运和处置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和食品企业的餐厨垃圾违规投放和收运行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垃圾收运处理项目立项审批,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鼓励社会资金参 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改进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的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政策,推进垃圾处置费用体制的改革创新等工作。
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积极争取相关扶持资金和支持政策。
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计划工作。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会同环卫局做好垃圾分类相关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本级财政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所需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等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日处理 50 吨以上的城镇粪便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害垃 圾安全处置实施环境监管。
商务局负责合理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
有关单位要协调宣传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
理媒体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 创建评选考核内容。
有关单位要与团委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工作,招募一批认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理念,能服从命令并听从指挥的垃圾分类志愿者,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志愿者队伍 。生活垃圾全 程分类志愿服者在当前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导、 巡查、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做为本地区入户宣 传、社区宣传、公益培训、社区定点引导、社区巡回 引导、公共场所引导科普讲座、随手公益等工作的工作指导和力量补充,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投放。
有关单位要借助妇联等机构做好面向广大家 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工作,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 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 推动者的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社会各界应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推进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 适应原则,科学核定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购买服 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采取投资补助、 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 施建设 。 同时,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引入社会 资本,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政策体系 。 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 度,逐步向“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差别化收费模 式过渡,制度颁布实施前期,可依据分类质量给予 一定减幅奖励;同时,落实上级资源利用产业鼓励 政策,推广有机肥、酵素等资源化利用产业,促进 厨余垃圾等再生产品利用,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 价值可回收物;落实上级关于有害垃圾集中收集 处置专项支持的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 置,维护环境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 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 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垃圾分类 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街道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情况;把垃圾分类纳入住宅小区综合 治理考核体系,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列入中心城 区各单位和部门的文明创建考核指标;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 业诚信管理体系,严肃追查处理“混装混运”的分 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收运企业;强化对末端分类
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 资源有效利用;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全程分 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