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后破 聚焦“老有所依”
一、审计背景
2007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07]113号)办法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切实做好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工作。此方案已经10多年未修订。东胜区高龄补贴现行执行对象是5年以上(含5年)东胜区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如下:
执行方式: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个人申请,社区、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民政局依据相关信息审批,之后公示。
二、审计发现问题
在2024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审计项目中,东胜区审计局将老年人生活补贴作为了一项审计重点。审计发现,东胜区未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22]101号)的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依据2007年规定,70周岁—74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东胜区民政局只能准确掌握东胜区辖区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的固定收入信息,其余企业、满5年以上外地迁入东胜的高龄老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无法准确掌握,无法准确界定。这就导致政策执行产生了偏差。
三、审计建议
先立后破,结合2022年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与我区实际情况,完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出台新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关怀,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