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潮客超市)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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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4〕54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潮客超市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1.8L生态胡麻油,生产日期:20240320,抽样数量:2瓶,检验不合格项目:苯并[a] 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潮客超市购进的1.8L生态胡麻油,购进日期:20240424,共购进6瓶,货值金额336元。东胜区潮客超市得知其购进的被检这1批次1.8L生态胡麻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立即停止销售,制定召回计划,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