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苗汇丰食品加工厂)
东市监执字〔2024〕52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为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苗汇丰食品加工厂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饼,生产日期:2024年04月22日,抽取样品数量:5个;检验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苗汇丰食品加工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苗汇丰食品加工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