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季鲜批发超市)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3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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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4〕49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四季鲜批发超市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蒙乡缘农村粉条,生产日期: 20240508,抽样数量:8袋,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四季鲜批发超市涉嫌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四季鲜批发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