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资料来源:区政数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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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4913日受  鄂尔多斯市丸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游艺娱乐)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914日至2024930

人:    李肖              

场所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达广场4F奇点公园商业广场8号商铺

经营范围:          游艺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李肖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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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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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477-8360530            

通讯地址: 东胜区联邦大厦B2       邮编:0170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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