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2-011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1-2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2-011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1-2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2022年春节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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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进行集中监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管对象

  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

  二、监管时间

  2022126-131

  1月26日-30日,每日9:00-18:00;31日9:00-12:00。

  三、监管内容

  (一)批发企业方面

  1.企业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和人员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2.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仓库内是否存放其他危险物品;

  4.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是否混存;

  5.库内是否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

  6.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7.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过期产品是否及时处理;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9.入库作业人员是否超员;

  10.是否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11.是否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12.库内是否拆箱分装;

  13.高危险等级产品是否在低危险等级库房存放;

  14.批发企业是否为零售者提供配送服务;

  15.应急、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6.仓库周边是否违规试放烟花爆竹;

  17.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温湿度;

  18.库房防爆,防水、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有效;

  19.库房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

  20.其他违法情况。

  (二)零售店方面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考核合格上岗;

  2.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看护人)现场管理;

  4.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携带使用明火、住宿、使用电器;

  5.是否在零售店周边试放烟花爆竹;

  6.店内和周边是否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8.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10.《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11.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12.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13.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14.其他违法情况。

  四、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组织保障,成立2022年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霍海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连拥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撖鹏飞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原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3个安全监管组和1个综合巡查组,具体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监管组:负责杭锦岔路、伊煤路、宝日陶亥街等处4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1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霍海军

  :赵  星

   :武迎庆 蔺淑珍 刘珮逸 王东 奇睿 王雅丽 杨瑞 杜银花 张婷 王强 郭升 刘晓君 周涛 张喜清 任伟 郝少甲  

   机:刘瑞峰

   辆:蒙KMZ085

  (二)监管二组负责铁西区、那日松路及以东、乌审街及以南等处4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2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连拥军

  长:赵  蕤

   员:刘勇焱 杨帅 杨继龙 闫利华 靳佳烨 王晓军 李彩霞 琪达拉 刘书嘉 王惠敏 杨乐 焦玲龙 奥磊 郝志民 张瑞 

        闫晓依  

   机:李  雄

   辆:蒙KMZ086

  (三)监管三组:负责各镇及城郊等处3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3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收受理烟花爆竹举报事项,实施各组检查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撖鹏飞

  长:杨耀荣

   员:杨程越 弓凯 夏婷 戴旨涵 陈晓军 刘佩昇 杨伟 耿建辉 何志强 陈百策 张栋 刘震 杨晶 王飞 刘士炜 吴二红  

   机:从成员中自行安排

   辆:蒙KH8530、蒙KDN000

  (四)综合巡查组:负责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零售店进行抽查,实施各组发现的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扣押、封存工作;协调、督查、汇总、通报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

   长:张惠冰

  副组长:杨  侯

   员:刘佳佳 王婵 郭继宗 吕启建 李萍 张翀昊 边瑞兴 王伊军 郭晓龙 武彦平 刘果鲜 塔娜 王亦伦

   机:从成员中自行安排

   辆:蒙KAJ899

  、工作要求

  1.监管人员要从严监管,对存在问题隐患的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报监管组实施,涉及查封、扣押的报综合巡查组实施,在未做处理前要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有关执法文书由实施组自行准备。

  2.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管小组的具体安排进行监管,严格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在单位考勤,不能到岗的必须向组长请假,不得出现监管空档

  3.各监管人员在监管巡查过程统一着工作制服,亮证检查。要严格执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使用行政执法记录留存执法过程影像。如实记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记录表》,并在每天监管任务结束后经组长确认后交回综合巡查组(607室)

  4.监管人员要督促各批发企业和零售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出入库登记和实名销售登记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5.监管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吃、拿、卡、要。严格履行公车使用手续,严禁公车私用

  

   附件:1.监管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2.监管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3.监管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4.综合巡查组监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名单

      5.全区烟花爆竹供货生产企业名单

      6.监管人员联系方式

      7.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记录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124        

附件1-7.xlsx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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