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2-0111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2-0111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公文时效 |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进行集中监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管对象
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
二、监管时间
2022年1月26日-1月31日。
1月26日-30日,每日9:00-18:00;31日9:00-12:00。
三、监管内容
(一)批发企业方面
1.企业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和人员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2.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仓库内是否存放其他危险物品;
4.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是否混存;
5.库内是否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
6.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7.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过期产品是否及时处理;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9.入库作业人员是否超员;
10.是否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11.是否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12.库内是否拆箱分装;
13.高危险等级产品是否在低危险等级库房存放;
14.批发企业是否为零售者提供配送服务;
15.应急、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6.仓库周边是否违规试放烟花爆竹;
17.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温湿度;
18.库房防爆,防水、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有效;
19.库房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
20.其他违法情况。
(二)零售店方面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考核合格上岗;
2.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看护人)现场管理;
4.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携带使用明火、住宿、使用电器;
5.是否在零售店周边试放烟花爆竹;
6.店内和周边是否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8.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10.《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11.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12.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13.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14.其他违法情况。
四、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为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组织保障,成立2022年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霍海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连拥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撖鹏飞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原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3个安全监管组和1个综合巡查组,具体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监管一组:负责杭锦岔路、伊煤路、宝日陶亥街等处4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1)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组 长:霍海军
副组长:赵 星
成 员:武迎庆 蔺淑珍 刘珮逸 王东 奇睿 王雅丽 杨瑞 杜银花 张婷 王强 郭升 刘晓君 周涛 张喜清 任伟 郝少甲
司 机:刘瑞峰
车 辆:蒙KMZ085
(二)监管二组:负责铁西区、那日松路及以东、乌审街及以南等处4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2)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组 长:连拥军
副组长:赵 蕤
成 员:刘勇焱 杨帅 杨继龙 闫利华 靳佳烨 王晓军 李彩霞 琪达拉 刘书嘉 王惠敏 杨乐 焦玲龙 奥磊 郝志民 张瑞
闫晓依
司 机:李 雄
车 辆:蒙KMZ086
(三)监管三组:负责各镇及城郊等处3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见附件3)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收受理烟花爆竹举报事项,实施各组检查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组 长:撖鹏飞
副组长:杨耀荣
成 员:杨程越 弓凯 夏婷 戴旨涵 陈晓军 刘佩昇 杨伟 耿建辉 何志强 陈百策 张栋 刘震 杨晶 王飞 刘士炜 吴二红
司 机:从成员中自行安排
车 辆:蒙KH8530、蒙KDN000
(四)综合巡查组:负责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零售店进行抽查,实施各组发现的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扣押、封存工作;协调、督查、汇总、通报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
组 长:张惠冰
副组长:杨 侯
成 员:刘佳佳 王婵 郭继宗 吕启建 李萍 张翀昊 边瑞兴 王伊军 郭晓龙 武彦平 刘果鲜 塔娜 王亦伦
司 机:从成员中自行安排
车 辆:蒙KAJ899
五、工作要求
1.监管人员要从严监管,对存在问题隐患的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报监管三组实施,涉及查封、扣押的报综合巡查组实施,在未做处理前要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有关执法文书由实施组自行准备。
2.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管小组的具体安排进行监管,严格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在单位考勤,不能到岗的必须向组长请假,不得出现监管空档。
3.各监管人员在监管巡查过程中要统一着工作制服,亮证检查。要严格执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留存执法过程影像。如实记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记录表》,并在每天监管任务结束后经组长确认后交回综合巡查组(607室)。
4.监管人员要督促各批发企业和零售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出入库登记和实名销售登记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5.在监管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吃、拿、卡、要。严格履行公车使用手续,严禁公车私用。
附件:1.监管一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2.监管二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3.监管三组监管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4.综合巡查组监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名单
5.全区烟花爆竹供货生产企业名单
6.监管人员联系方式
7.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记录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7.xlsx |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2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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