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44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44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关于开展辖区内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的通知

东胜区各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对东胜区审批并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项目
(一)东胜区矿井水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补水工程
(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心项目
(三)蒙泰东胜二期2×66万千瓦机组输配煤项目
(四)鄂尔多斯市东易畅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书香院项目
(五)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鑫源煤矿产能核定项目(150万吨/年)
二、核查时间
从2024年12月17日开始对五个已验收项目的核查工作。
三、核查内容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自主验收是否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程序、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等。
四、核查组织
各项目自主验收核查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组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审批室参加。
五、其他
请建设单位通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准备好自主验收相关资料备查。
联系人:张俨
电话:0477-8571027,18648365255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下载:东水发23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关于开展辖区内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检查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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