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61/2022-0223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61/2022-0223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公文时效 |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东安办发〔2022〕40号)文件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2022年5月3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确保重点河段、重点水库、淤地坝以及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域的安全度汛为内容,特制定2022年我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全局“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成立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东胜区水利局工程管理室。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
6月1日,我局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启动仪式,采取安全生产宣教的方式,全面启动东胜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宣讲活动。
(二)开展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6月1日,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由主要领导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采取由主要领导领学宣讲的方式,深入领会论述和措施的精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是发挥“12345”市长热线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全体干部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份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各二级单位要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推广。
(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印制水利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500份,定制宣传品1150套,制作展板和条幅2块,开展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易发生洪涝灾害村庄、进农村牧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提升防汛自救意识和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积极参与活动
6月16日,区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二级单位积极参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面向全体居民、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广度,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的上报工作,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图片和其他资料(纸质版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至东胜区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室。
联 系 人:严然
联系电话: 0477-8391442
原文下载:东水发13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