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12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12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2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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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各直属律师事务所,中信公证处

经局党组研究,拟定于2018年1月下旬对各司法所就2018年度司法行政目标责任进行考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考核主要以日常工作监控、实地量化考评和领导评价考评三个部分组成。日常考评:主要以各单位、各司法所平时开展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向各业务科室日常报送材料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实地量化考评:以下发的《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司发〔20195号)进行考核。领导评价考评:主要以局领导通过实地调研、检查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特色工作进行评价

2.实地量化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印证材料、实地考察方式结合进行。

二、考核时间

实地考核时间于2019年1月30日开始。

三、考核组组成人员及考核对象

第一组  

组  长:李  茜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乔保卫  督查室主任

张光情  基层业务办公室主任

高  慧  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

        魏  敏  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人:张光情,联系电话:15547799777。

考核单位:罕台镇司法所、泊江海镇司法所、巴音门克街道司法所、天骄街道司法所、诃额伦街道司法所。

第二组

组  长:李秀芬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星  办公室主任

韩  炜  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大队长

        甄  莉  基层业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雅静  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星,联系电话:18647767779。

考核单位:铜川镇司法所、幸福街道司法所、富兴街道司法所、公园街道司法所、林荫街道司法所。

第三组  

组  长:苏  娜  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刘春燕  信息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段莲琴  法规教育工作负责人、基层业务办公室副主任

高  月  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人:刘春燕,联系电话:18647799986。

考核单位:兴胜街道司法所、纺织街道司法所、建设街道司法所、交通街道司法所、民族街道司法所。

第四组  

组  长:王  铭  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张婷婷  律师公证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永胜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焦  娇  律师公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人:焦  娇,联系电话:18847775166。

考核单位:直属律师事务所、中信公证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考核,以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为标准,作为司法局对各单位、各司法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文件、图片、视频、台账等印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与考核组沟通协调,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年度考核是对各单位、各司法所全年整体工作的检验和推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单位、各司法所对确已完成并取得实效的工作,要注重宣传引导,全面展示。对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或确有客观原因难以完成的工作,要及时、如实反映。

(三)严格考核。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考评细则标准,认真研究各单位、各司法所提供的印证材料,客观真实公正的反映各单位工作情况。对扣分内容要记录在案,当场说明扣分原因。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各司法所在与考核组对接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厉行节约,减少陪同,不得安排与考核工作无关的参观、考察、宴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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