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59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4〕5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59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4〕5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公文时效 |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23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法》的实施对我区慈善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东胜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社区基金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任务,保证慈善政策健康发展,增强慈善工作者的慈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慈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经请示东胜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合举办东胜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从事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东胜区民政局、东胜区委社会工作部、东胜区红十字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从事慈善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东胜区慈善组织、基金会主要负责人。
(四)东胜区各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
培训地点:东胜区绿动能源大厦工人文化宫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日期 |
主题 |
内容 |
参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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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
8:30-10:30 |
培训 解读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上) |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无论是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帮助、规范管理,还是法律责任,都有许多新规定新要求,课程将重点介绍修改部分的内容。 |
全体参会人员 |
10:30-10:50 |
开班仪式 |
区领导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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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30 |
培训 解读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下) |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无论是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帮助、规范管理,还是法律责任,都有许多新规定新要求,课程将重点介绍修改部门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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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培训 社区慈善的武侯实践 |
分享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在社区慈善的探索路径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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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09:00-11:30 |
培训 社区基金的合规管理 |
分享社区基金相关的支持政策、定义、作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
全体参会人员 |
14:00-17:00 |
培训 社区基金的运营管理 |
分享社区基金的设立流程、社区基金的运营模式及流程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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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
09:00-11:30 |
培训+工作坊 社区基金的实践案例分享 |
主要从筹款能力、资源链接、捐赠人维护等方面,解析社区基金优秀实践案例 |
慈善组织、基金会主要负责人、东胜区各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 |
14:00-17:00 |
工作坊 社区资源梳理 |
引导学员结合自身情况梳理资源、分析优劣势,需要根据当地的社区形态、商业情况、社区综合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因素进行设计。 |
四、有关要求
(一)东胜区委社会工作部按照培训要求,组织各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加,东胜区民政局组织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工站负责人参加培训。
(二)请各镇(街道)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24年9月13日前报东胜区委社会工作部;东胜区红十字会、社会组织、社工站负责人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东胜区民政局。
(三)本次培训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益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要做好培训班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培训实行签到签退制,提前10分钟到培训地点签到。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参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联系人:东胜区民政局 韩景伊 18647757733
邮箱地址:dsqwsld@163.com
东胜区委社会工作部 姜 玮 18747701993
邮箱地址:dsqsgbyw1s@126.com
东胜区益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杨 帆15598734002
邮箱地址:yijiashegong2023@163.com
附:东胜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参训回执单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民政局
2024年9月12日
东民发〔2024〕52号,附件.doc |
东民发〔2024〕52号,关于举办东胜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