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9/2018-0685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
文 号 |
东教发〔2018〕105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9/2018-0685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
文 号 |
东教发〔2018〕105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公文时效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胜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10-16 00:00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下载:
东教发〔2018〕105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胜区
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东胜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并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东胜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实施方案
根据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东安办发〔2018〕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充分认识《规定》实施的重大意义
《规定》的实施,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得到全面地贯彻执行。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班, 就《规定》出台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具体内容等进行全面解读,以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规定》的主要内容学习到位。
(二)多措并举,营造宣传《规定》的良好氛围。校园长要带头学,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网、校信通等宣传工具,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把宣传活动真正深入师生、深入家长,做到人人皆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确保《规定》宣贯活动不走过场。
(二)制定贯彻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学习方案。
(三)强化督查检查。教育局安全办将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各学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各学校、幼儿园于2018年10月底前学习记录报送至安全办邮箱jyjaqb8380735@163.com
附件:学习宣贯活动记录
附件: 学习宣贯活动记录表
组织单位
|
|
组织人
|
|
|
活动地点
|
|
活动时间
|
|
|
活动形式
|
|
参加人数
|
|
|
组成人员
|
|
活动内容
|
|
活动记录(含图片)
|
|
负责人签字
|
|
组织人签字
|
|
其他活动资
料(工作信 息)
|
|

东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印发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