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教发〔2018〕120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校服
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开展校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建立完善东胜区中小学生(幼儿园)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东胜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校服采购合同(方案)、过程和结果以及备案情况;
2.校服抽检情况及校服质量监管措施,校服安全与质量是否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3.校服管理工作档案建立、完善、保管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学校(幼儿园)自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服采购、配发、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校园就本项工作形成专项工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校(园)服招投标过程性资料(有家委会参与过程记录)、接收校(园)服时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并做好档案的完善、保管工作。
2.区级抽查。在各学校、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商请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服及周边销售校服的商铺进行抽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校服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对学校统一定制校服的生产企业资质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请专业人员对校服面料、成分等方面检查,在验收企业定制的校服时严查是否标注生产批号、是否明示执行标准,是否标称商标、生产批号、样品等级,是否标称生产厂商名称、地址等信息。
2.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校讯通、微信、家长会、班会等形式,提醒学生和家长到正规厂家购买校服或通过学校联系厂家统一定制校服。
3.请各学校、幼儿园于12月7日将本学校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sjyyjb8381166@126.com,12月10日,将档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用拉杆夹装订)报送至教育局体卫艺办(227室)进行核查。
4.为方便工作开展,请相关工作人员加入东胜区教育系统校(园)服工作管理群,QQ群526755378;微信群请扫下方二维码。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

东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