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6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6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公文时效 |
局属各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公路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实际,现制定《东胜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5日
东胜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春节、元宵节期间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并按照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21〕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东胜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元宵”期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组 长:袁志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忠正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白 宇 公路室主任
孙 培 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向东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中队长
王 阳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副中队长
李庚旭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封利军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魏伊军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向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系电话:8575405。
四、整治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公路建设。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冬季停工工地监督管理,严查生活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强化停工工地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停产停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以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和公路交通标线质量为重点开展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全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尤其是各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过程中事关安全的关键工序和主要环节,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及住宿区用火用电、食品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等。
(二)超限超载。开展以整治超载超限、属地公路灾害为重点开展公路运营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公路安全畅通情况。
(三)公路养护。开展以公路沿线安全标识情况,公路桥梁安全通行情况,危桥险桥的监控情况,安全防护措施隐患整治情况,公路沿线各养护所的防火、食品安全安排部署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水上交通。开展以整治冒险航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为重点的水上交通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大型旅游区水上旅游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管情况。
五、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及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一)加强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和复查,凡是在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确保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监控率100%。
(二)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排查每一个生产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法和措施,每次检查督查后,检查人员都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的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
(四)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APP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隐患录入功能,按时上传检查项和隐患,督促本行业企业通过手机APP每日开展自查工作,上传自查信息。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遵守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同时,严格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六)及时汇总汇报。各部门要于2月26日上午9: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至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邦大厦A座405)(联络员:王阳;联系电话:8575405,15149644964;电子邮箱:jtjaq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