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4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字〔2018〕191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4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字〔2018〕191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安委办:
2018年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委办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局系统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加大对路、站、运、建、水的整治力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抓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年初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措施,严抓细管不留死角,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会议及指示精神,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安排部署和落实。2018年共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9次,“两节一会”专题安全生产会议一次,东胜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学习、情况通报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领导与各局、办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9份。四是重点时段、重点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检查的常态化检查。六是明确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考核。七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加强对发生安全事故单位(企业)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切实增强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为增强广大交通运输职工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其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我局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三月综治维稳宣传月”和“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以“平安交通”和“道路运输平安年”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公路”‘’平安水路‘’等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200多份,LED平台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3次。二是深入查看公路建设企业、海事监管企业、各客运公司、危货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等道路运输企业召开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记录,组织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典型案例要求各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演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各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开展一系列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较好的达到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的。
(三)强化措施,抓实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区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按照交通运输系统的工作职能职责,我局采取综合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成果。先后印发了《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及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交发〔2018〕15号)、《关于印发东胜区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交发〔2018〕27号)、《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胜区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交发〔2018〕51号)、《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东交发〔2018〕60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交发〔2018〕77号)等文件,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形成“季度有大检查、月月有人查,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4次,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竞赛1次,组织综合督查检查6次。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制定了《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检查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及步骤,不断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检查,由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建设工程一线开展汛期间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分别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企业办公住宅区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消防制度和内业建设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立即整改。三是重点加强汛期、雨季、高温天气安全工作,制定下发了各时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路政、安全应急保障、应急值守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区政府统一领导,由我局路政执法人员和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严格执行市、区的安排布置,进一步加强东胜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排查治理相结合,严格整治货车运输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专项督查组,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深入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开展督查,先后出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170人次,车辆51次,行政处罚一次,排查安全隐患112处,并进行了及时整改,整改率100%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5块,警示锥筒77个,警示彩带260米,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努力为我区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3.强化道路运输源头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确保安全运行。要求客运分局,严把“三关一监督”, 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例检、三品检查等制度,检查执行“四证四卡一单”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做好GPS定位系统的监管工作,做好记录,跟踪监测,按时段对监控车辆进行点名,发现问题要及时电话询问或整改。要求货运分局,严格危货企业的监管,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条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运输企业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化学品的车辆严格悬挂和喷涂标志,安装GPS和认真落实押运员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电话询问或整改。
4.加强公路管理养护,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我局以公路日常养护为重点,加强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断强化养护管理人员和承包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清理阻塞的涵洞、保障沟涵畅通,对易毁路段重点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先后出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20人次,车辆6次,排查安全隐患15处,并现场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0块,警示锥筒120个,警示彩带460米,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
5.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是抓好在建工程各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的G210公路工程、潮冯公路和属地管理G65工程均未发生安全事故。同时专门对公路、桥梁、挡墙、涵洞、排水沟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增设了明显标志、标识。先后出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70人次,车辆15次,排查安全隐患52处,并现场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确保在建公路的安全生产。
6.加强水运安全管理。深入赛太基九成功督促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着力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海事办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机动船舶1条,批评教育从业人员2人/次。
7.严抓节日安全生产和运力保障:新年、春节、五一、“两节一会”国庆等节日是人员集中、安全隐患突出、运力保障难度大,我局紧紧抓住这些特点,提早筹划和准备,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树立文明形象,真抓实干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把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每一个节日,做好群众的运输保障,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问题
我局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比过去有较大的进步,但所取得的成绩与当前的形势、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深深地知道,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深入开展工作的路上。存在问题主要有:
1.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投入不足,到目前我局安全检查人员没有固定的检查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管理工作,部分隐患整落实还不到位。
2.安全责任制有待再落实。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普遍存在“重责任书签订、轻责任制考核”,责任书的内容针对性不强;一些单位和企业还存在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力和落实重大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3.安全生产监管有待强化。一些运输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
4.安全隐患治理有待深化。一些基层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隐患排查不够深入、舍不得花钱治理隐患。
2018年是交通运输持续安全稳定发展的一年,全区交通战线上的员工团结奋斗、齐抓共管,努力做好了全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全力遏制了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成效,维护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1.认真研究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工作计划。
2.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同时要与各局办、各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下达的文件。
4.每季度对客货分局、各项目办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监督检查内容
1.深入开展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月至2月)。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相关办和局直有关单位参与,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客运站和公路养护停建企业留守人员等领域的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局直有关单位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2.“两会”期间及清明节安全监管(3月至4月)。针对“两会”、清明节期间重要安保任务和返乡人流高峰特点,局直各有关单位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返乡人员平安往返。同时,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查处、非法载客等行为。
3.“五一”节安全监管(5月)。“五一”期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局直各有关单位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各类车辆技术性能和状态的检查力度,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确保“五一”期间安全。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6月)。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客货两运要重点监督检查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佩戴岗位安全卡等活动情况,其它局直有关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自领域的“打非治违”、“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
5.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至8月)。按照夏季气候特点,局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防汛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做好夏季高温安全重点防范工作。
6.“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节安全监管(9月至10月)。区客运分局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的摸底排查和源头安检工作,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实行“点对点”运输,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局直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物流、车流高峰时期,在节前开展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监督检查或值班中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稳定。
7.冬季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20年1月)。局直各单和区货运分局要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寄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各环节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重大事故;要加强元旦前后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冬季特点重点检查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建设等,确保冬季平安。
8.日常安全检查。一是安全例会监督。组织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月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总结交流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专项整治检查。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局直各有关单位有计划开展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等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边查边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四)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19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计划(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要及时召开会议,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协调调度,做到严管严查,发挥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2.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定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巩固完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工作,做到分片包点、一包到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全程盯办,狠抓工作落实。
3.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作业现场,组织综合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进一步转变作风、调整状态,做到主动出击、精准发力,确保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努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与本级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总结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畅通报送渠道,确保及时汇总传递监督检查最新进展动态。要利用多种媒介,加强宣传报道,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上报,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信息化平台建设
积极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APP开展执法检查,市区信息文件内容安排专人按时上报,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七)完成主管局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