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139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19〕2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0139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19〕2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公文时效 |
关于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东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修订章程的请示》(东国投报〔2019〕57号)文件已收悉。经委务会研究,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按照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如下:
一、删除第五章第十八条:董事长或主持董事会工作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
二、将第五章第二十条变更为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三、将原章程第五章第十四条(一)变更为:“董事会成员为7人,6人由区国资委委派,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因条款调整,同意章程进行全文修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