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铜川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铜川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东胜区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增加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同时为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提档升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乡村为引领,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深入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着力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工作目标
实现辖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全镇环境卫生最终达到“三无”工作标准,即:一是无暴露垃圾:辖区内路面干净,河道清洁,无杂物、障碍物,房前屋后整洁有序;二是无卫生死角:辖区内所有区域的环卫清扫保洁实行责任承包,不留死角,垃圾池按需合理配置,维修及时,日产日清,无焚烧现象,并按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处理;三是无乱堆乱放:道路两侧、闲杂的及公共场所无成堆生活(建筑、工业)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废弃物。按照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紧盯问题,狠抓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共建美丽矿区、生态矿区。
三、主要机制
(一)建立统一的保洁员队伍
1.统一聘用。保洁职数根据各自然村行政规模、保洁范围合理进行配备,在保洁员聘用上要优先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群,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统一职责。按照“定岗+检查+管理”的工作机制,原则上按30户以下的自然村配备1名保洁员,30户以上的自然村按每100人配备1名保洁员,负责村庄内主要道路、广场、公厕、花坛绿地保洁及垃圾清运。结合“路长制”,辖区内国道、省道每5-8公里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道、村道每条道路配备1名保洁人员,负责道路两侧以外50-100米范围内白色垃圾清理、卫生保洁。对辖区主要道路、巷道、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扫。对发现的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进行劝阻和制止,帮助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统一管理。环卫保洁人员由镇政府统一负责管理。村庄及道路环卫保洁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由镇环卫工作组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二)建立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1.建设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村内每15-20户配备一个垃圾桶,垃圾桶、垃圾车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
2.建立规范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垃圾清运车辆将垃圾统一收集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垃圾。清理村内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规范整理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清理村庄周边河道河岸、沿线道路散落垃圾等,集中力量清理历史积存的“垃圾山”“粪污堆”,彻底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全面整治村庄周边道路、村内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鼓励开展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行雨污分流,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集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布局分散、以种养业为主的村庄,普及生活污水治理就地集中处理技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农村改厕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夯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以管护维修、粪污清运、粪污处理和利用、资金保障于一体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户改厕管护水平。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和加强农业灭源污染防治。推行养殖户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探索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和处置病死畜禽尸体,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地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处置,探索农作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宣传和引导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卫生意识,培养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镇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讲卫生文明,不讲卫生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在全镇倡导杜绝浪费,使用再生产品等绿色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计划,经常入户对农民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社会他们对环境卫生有个正确的认识,让广大村民真正形成人人了解环卫、参与环卫、支持环保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内容
(一)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各村主要巷道、居民房前屋后、院落屋顶、田间地头,清运积存垃圾,整理粪土堆和柴草堆,清理野广告,做到“二净”(路面净、边角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加强对猪、牛、羊等牲畜的管理,严禁街道堆放牲畜粪便和畜圈垃圾,指定牲畜、生活垃圾处理掩埋场地;突出抓好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工作,保持日产日清;加强引导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认真贯彻五小行业执行“门前三包”;尤其加大对商店、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经营垃圾管理处理;加强对户外广告、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区等方面的治理;按消防要求,疏通消防巷道,检查用电线路和火墙、烟囱等火险部位;对集镇街道两侧路面进行修整铺垫,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二)镇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利用秋冬防火除杂时期,清除镇村道路两侧各种建筑遗留垃圾、白色垃圾以及杂草;严格整治道路两侧施工乱挖乱放,破坏植被行为。集镇所在村严控机动车辆在道路两旁违规停放。
(三)空闲地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整治久闲不建的空闲地、村民宅基地,清除生活及建筑垃圾,广泛开展各类空闲土地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企业、单位、学校环境卫生。辖区各企业、单位、学校组织开展彻底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清除楼院、绿地暴露垃圾,整治院内、楼道、公厕等公共场所堆积物和卫生死角。加强卫生管理,落实日常环卫保洁制度。学校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倡议书,引导学生动员亲属彻底清理道路及房前屋后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清除门前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自觉改变日常生活中不文明和不卫生习惯,积极加入到村容村貌整治行动中来。
(五)除“四害”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厕所、垃圾箱、污水明沟等“四害”滋生地喷洒药剂,消除蚊蝇、蟑螂滋生条件,防止蚊蝇、蟑螂传播疾病。
(六)公厕、户改厕维护管理工作。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公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公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户厕干净整洁、无异味,无露天现象,粪污定期处理。建立村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定期抽取化粪池,试点推行“居民缴费+政府补贴”有偿吸污服务机制,定期排查化户厕基础设施破损等的情况,常态化开展户厕维护管理工作。
(七)矿区环境卫生。每季度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乡村振兴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矿区经济工作组到辖区煤炭企业开展环境卫大生督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建立问题台账。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清理前后对比的形式反馈整改结果,镇工作人员对煤炭企业反馈的整改结果逐一进行核查,并根据整改情况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镇主要领导约谈煤炭企业负责人,对拒不配合整改的,按照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各镇级包村领导任副组长。各村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二级单位、科室加强跟踪服务,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全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村两委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镇综合执法局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的执法力度,对未按整改时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据《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进行处罚。要加大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微信群、小喇叭、宣传栏、宣传资料、条幅等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围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向广大村民发出倡议书、公开信,倡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让清洁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思想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培育典型,同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做到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监督相结合,营造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良好氛围。
(三)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一事一议”“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小手拉大手”和“好婆媳评选”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学生的作用,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四)狠抓督查,严格考评。加大各村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环境整治农户积分管理制度,对积分多的农户进行排名奖励。通过督查、暗访等办法,对各村进行检查,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