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7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8〕20号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7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8〕20号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林荫街道办事处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8〕17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5号)精神,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思路
活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三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宣传政策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有利环境、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目的,发动辖区各单位、各企业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准确定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成立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剑 林荫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马根虎 林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韩双玺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姬 宇 安全生产管理办干事
刘媛玲 安全生产管理办干事
徐 鸿 安全生产管理办干事
孙美英 伊欢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小丽 文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邢 宇 益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江艳 绒纺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家硕 瑞祥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海军 技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薛 睿 蒙欣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韩双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林荫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2018年6月1日,要紧紧围绕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采取刊登署名文章、召开动员大会、举行安全生产大讲堂、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倡议书等方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要组织企业人员参加相关活动。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设咨询台、宣传展板、现场解答问题、应急设备展示、事故隐患现场举报、记者采访、文艺演出、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问题,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充分利用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面向全体居民、从业人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活动广度。三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全面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期望寄语等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四是各社区、各企业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开展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社区和各企业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一是各社区和各企业要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以学习全覆盖、媒体大宣传、巡回广宣讲、座谈深交流、培训细讲解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四)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各社区和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和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安全承诺”等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要带头讲一堂安全课、发表一篇理论文章、参加一次活动、发放一批教育读本、观看一部安全宣教片,用实际行动践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社区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观看鄂尔多斯绒纺集团公司等企业典型经验宣传片,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引导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职尽责,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三是要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使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企业宣教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本企业宣教工作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进工厂、进班组活动,工贸行业企业要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配合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配合各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各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各社区、各企业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宣讲、集中组织观看《坚守安全红线》、《生死之间》、《科学施救》和《我的忏悔》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通过警示教育、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进行大反思大讨论,吸取事故经验和教训。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配合梳理本行业企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拍摄事故警示教育片,与配合宣传部、主流媒体共同策划“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开展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配合重点企业要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精品。
(八)开展大型应急演练专题活动。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配合东胜区安委会组织一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大型综合演练,检验我区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二是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踩踏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三是配合城建、交通、文化、煤炭、商务、经信、民政、交管、消防等部门组织所监管企业按照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九)举办“守护生命”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配合区总工会牵头组织举办“守护生命”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为重点,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竞赛、评选活动纳入“安康杯”竞赛序列,并选派4人组成代表队参加区级知识竞赛,各单位、各企业务必于6月6日前将活动情况及参赛人员名单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6.16”宣传咨询日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推荐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
(十)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教活动。各社区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18〕22号)要求,选取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
(十一)开展志愿者义务宣教活动。为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保障活动效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要求,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建立和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队伍送教上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十二)配合开展创建行业特色宣教活动。一是在辖区范围内,配合团委组织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创建活动、妇联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配合教育局组织开展大、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配合交通局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建设活动,配合各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建设活动,配合人防办组织开展人防安全宣传活动,配合区旅游局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活动;配合工贸行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配合煤炭局、环保局、建设局、卫计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局、教育局、文化体育旅游局等部门。与所监管的企业以户外LED屏和移动电视等载体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宣教活动。三是配合宣传部、广电部门指导、组织各类主流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配合其他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有部门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青安岗在行动”、“寻找最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合格班组”、“道路交通安全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活动始终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社区书记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特殊公共安全场所,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突出活动重点。重点组织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综合演练、“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要搞好环境渲染,通过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商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