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7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8〕1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7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林办发〔2018〕1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25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各科室:
现将《林荫街道2018年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5日
林荫街道2018汉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区语委工作安排,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汉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的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具体目标包括:
1.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组织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2.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继续抓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工作,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进一步延伸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
3.提高全体干部在应该使用普通话的时间和场所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公示性文字规范用字的检查和整改;要提高公文格式和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
1.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语言文字工作组成员的责任,确保有专人负责协调、督促行文、重大活动等场合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学习,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促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
3.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设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在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4.积极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通话培训措施,确保办事处广大党员持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的实行。对办事处广大党员干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普通话水平规定等级的公务员开展培训,确保普通话证书管理的严肃性。
5.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橱窗办专刊、知识竞赛、诵读比赛、书法比赛等形式加强汉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落实。
6.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下发有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整理、健全、规范档案,并确定专人对2018年的档案进行归档,加强规范管理。
林荫街道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占斌(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润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 员:赵树源(党政办主任)、李美丽(司法所长)、许丽芳(街道会计)、尚圆圆(文化站长)、张静(精神文明干事)、刘银忠(教育干事)、刘艳(文苑社区书记)、刘晓兰(益民社区书记) 、李江(艳绒纺社区书记)、孙美英(伊欢社区书记)、薛睿(蒙欣社区书记)、李海军(技工社区书记)、郭家硕(瑞祥社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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