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2/2019-016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发〔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22/2019-016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发〔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按照东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现将《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3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鄂退役军人发〔2019〕51号)、《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东退役军人字〔2019〕12号)和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从退役军人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中,全面、细致深入排查梳理,分析甄别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全面打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林业牧业、草场承包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与国保重点人员及境外敌对势力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相互沟联,以普通矛盾纠纷或一般性信访问题为由,通过捏造歪曲事实,丑化抹黑党委政府形象方式,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扰乱公共秩序给党委政府施压达到其非法目的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人员;
(十一)信访程序已经终结,仍长期采取越级非访、极端方式信访,无理缠访闹访以及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聚集寻衅滋事或制造事端的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人员;
(十二)拒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且长期、多次纠缠于信访途径,或对已经走完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诉案件提出超出政策法律界限过高无理诉求,致使问题长期难以解决、扰乱破坏正常信访程序、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人员;
(十三)利用一般性矛盾纠纷煽动、串联并以威胁等方式,要挟群众参与群体性非访,或鼓动和操控部分群众冲击党政机关,发生打砸事件,产生恶劣影响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人员;
(十四)在信访诉求合理部分已解决到位并经过疏导教育,仍长期通过信访活动或借助信访方式,以借访谋利以访压法、以闹求决等违法信访行为的涉恶人员;其他涉及违反《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信访行为的黑恶势力和人员;
(十五)着重排查梳理群众信访中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党员干部和其他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的信访问题举报。
在排查梳理上述十五个方面问题线索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行业深入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侵犯退役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的情况,是否存在退役军人参与涉黑涉恶的情况,是否存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包括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内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全面启动退役军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负责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党组书记负总责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领导责任,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承担“一岗双责”具体做好各自业务范围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开展部署推进,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宣传资料,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短信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主动发声、抢占先机,把区委、区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利用退役军人信访接待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特点,在接访工作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方面相关信息,努力促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摸底调查、打击处理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面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扫黑除恶联动机制。围绕十五项主要内容,紧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类信访案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每月末组织开展一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做到件件有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同时建立线索台账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对排查梳理掌握的问题线索举报人(信访人)信息要予以保护,不得向被举报单位或个人透露信访举报内容和信息,切实履行好保密责任义务。设立退役军人事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0477--8113183,举报邮箱:2968270439@qq.com。
(四)加强指导,上下联动
加强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沟通联系,及时将党中央、自治区、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东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东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深入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指导,帮助基层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以会带训、案例剖析等方式全面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
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的,街道党组对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和批评,对发现参与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和涉嫌参与涉黑涉恶活动的工作人员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六)总结经验,巩固提升
要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上报,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总结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主要节点斗争经验,追根溯源,配合有关部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力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附件: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细则
附件:
东胜区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细则
为切实加强对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交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王怀坤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 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王志伟 街道纪工委书记
李 敏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 员:刘淑芸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高 慧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杜 森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郝二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少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 燕 综治办主任
白斯琴 科教文体办主任
燕秀玲 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杨君梅 吉劳庆社区书记
孙 霞 祥和社区书记
魏 君 锦绣社区书记
朱 琳 城庆社区书记
张 宇 健康社区书记
贺 龙 航空社区书记
蔺 婷 新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和东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 求,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制定 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全局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问题,督促指导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完成东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分别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具体工作。
(一)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 任:燕秀玲
成 员:李凤霞
职责任务:负责制定专项斗争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组织筹备相关会议,起草上报相关材料;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与区领导小组及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对接具体工作。
(二)宣传教育组
组 长:李 敏
成 员:白斯琴
负责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及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线索摸排组
组 长:李 敏
成 员:薛 燕
负责专项斗争相关案件线索排查、分析、移交及办理等工作。
(四)督促检查组
组 长:王志伟
成 员:王 芳
负责督促检查、调度指导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项斗争工
作推进情况,定期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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