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诃办发〔2020〕10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关于节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科室: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东新疫指发【2020】12号)要求,按照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返岗人员上岗工作方案:
一、返岗人员管理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社区按需求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指挥部及小区防控人员值班表抽调人员按时到岗。
(二)对返岗人员和其返岗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从外地(本单位所在盟市以外地区)返岗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 天,由所在科室及社区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有湖北省、达拉特旗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要及时填表登记,并进行医学、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
(三)对未去过外地的返岗人员要全面询问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发现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以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来自疫区的,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
(四)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党工委批准后方可返岗。
二、关于内部防控管理
(一)全体领导班子要坚守岗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根据东新疫指发〔2020〕9 号文件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
(二)机关要在一楼大厅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由街道纪工委统一调度监督。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晨检、个人健康状况日报告、密切接触情况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有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晨检包括基础体温和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报告、密切接触情况报告等。如在岗人员晨检或自己发现有异常情况,需尽快返家自行进行居家观察,向所在科室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于擅离职守、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岗人员将从严处理。
(三)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医疗物资,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要进一步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工作,强化自我卫生防疫管理。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四)值班人员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或采取分餐、送餐形式保障职工用餐,执行情况由街道纪检防控领导小组督查组进行督查。
(五)工作期间严格限制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集体活动,尽量减少会议、控制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提高开会效率。
(六)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和秩序管理,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提倡预约办事服务,防止扎堆办事。
三、关于职工个人防护要求
(一)本单位人员返回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包括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接触情况等,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
(二)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定时向单位和所居住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配合本单位和居住社区管理。
(三)单位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随叫随到。
(四)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单位和居住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
四、有关事项
(一)街道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并按东新疫指发〔2020〕9 号文件要求进行日报告。
(二)返岗人员要主动接受单位、社区的排查、监测和管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5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