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4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公政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4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公政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的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公园街道2024年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7日
公园街道2024年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坚持以和谐社区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的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街道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较大火灾事故为零;
2.控制一般火灾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3.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率100%;
4.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街道人民的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街道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李 源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折智云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 邬小燕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刘丽峰 办事处副主任
关 乐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田 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怡文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江艳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湘宁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张 霞 党的建设办负责人
赵志忠 平安建设办主任
丁瑞霞 社会事务办主任
郝玉华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 兵 平安建设办(应急)管理负责人
赵国卿 平安建设办(应急)干部
王 慧 平安建设办(应急)干部
吴海军 平安建设办(应急)干部
刘智峰 平安建设办(应急)干部
柴 源 通顺社区党委书记
赵亚丽 育才社区党委书记
李威娜 园林社区党总支书记
郝佳男 红波社区党支部书记
崔海燕 民生社区负责人
刘弈鸿 前进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兵兼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具体工作及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全年主要任务和措施
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监管到期报废灭火器材进行更换、购置、灌装;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自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测试维护消防设施,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发放宣传单,条幅、宣传海报、自媒体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街道人民群众的防火技能和逃生技能:定期开展消防预案演练活动;健全组织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制。
每季度工作任务如下:
(一)、第一季度工作
1.狠抓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组织各单位、各社区自觉进行隐患自查工作,同时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2.与各单位、各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认真总结和分析,继续探索消防安全工作新思路,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底。
(二)、第二季度工作
1.四月份对辖区企业和小区物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社区网格员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下达下半年工作目标及要求。
(三)、第三季度工作
1.督促各单位把夏季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
2.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制度、消防队伍建设及消防设施情况,排查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3.八月份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第四季度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工作的宣传,开展以消防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以灭火器材为重点的所有岗位,确保实效和数量;
2.结合上级部位的部署,积极开展“119”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防员的安全感、责任感和警惕性;
3.开消防安全成员例会,总结全年工作情况,下达明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日常工作排查范围与整治内容
(一)排查与整治范围:
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8.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社区划分网格,社区抓好各网格的安全、消防管理。要求网格员对本网格的安全、消防设施负责,加强小区停车场、电梯、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宣传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各项隐患的排查工作。
9.烟花爆竹及易爆物品: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并从严控制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立,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打非”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10.学校、幼儿园安全。全面落实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周边整治力度。
11.落实对辖区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本辖区内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案件,及时报送案件查处情况,坚决打击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持对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与各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东公政发〔2024〕15号 关于印发《公园街道2024年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