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公园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
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公园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1日
公园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公园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住宅小区各项配套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 51号),根据街道实际,现制定公园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品质为切入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形成邻里和睦、互帮互助、温馨团结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品质东胜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公园街道办事处地处东胜区老城区中心地段,下辖6个社区,101个住宅小区。根据“老旧小区多,无物业小区多,基础设施薄弱”实际情况,我街道创新思路,创新方法,一小区一方案,全力推进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稳步开展。下一步,我街道利用三年的时间,大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强街道与物业企业配合力度,规范业委会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纽带”作用,探索适合公园街道“老旧小区多、无物业小区多、基础设施薄弱”这一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新模式。充分发挥国投集团国企物业公司引导和示范作用,对老旧小区等难点小区进行逐个突破,同时运用好法律手段,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到2020年力争辖区内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平均覆益率达列80%以上,物业服务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实现业委会组建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伟(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许 亮(公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苏 鹏(公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国华(公园街道纪工委书记)
折智云(公园街道武装部长)
赵 群(公园街道宣传委员)
邬小燕(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裴 军(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丽峰(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明(公园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杨永珍(公园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
成 员: 郝玉华(公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
张 婧(公园街道党政办主任)
高彩梅(公园街道宣传干事)
苏 硕(公园街道综治干事)
赵亚丽(公园街道育才社区书记)
杨 桃(公园街道园林社区书记)
高治强(公园街道民生社区书记)
乔春磊(公园街道通顺社区书记)
赵 兵(公园街道前进社区书记)
张增益(公园街道红波社区书记)
(二)成立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裴 军(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郝玉华(公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
赵亚丽(公园街道育才社区书记)
杨 桃(公园街道园林社区书记)
高志强(公园街道民生社区书记)
乔春磊(公园街道通顺社区书记)
赵 兵(公园街道前进社区书记)
张增益(公园街道红波社区书记)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组:
组 长:赵 群(公园街道宣传委员)
成 员:高彩梅(公园街道办事处宣传干事)
张 莉(公园街道办事处宣传干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调解工作组:
组 长:张海明(公园街道综治办主任)
成 员:苏 硕(公园街道综治办干事)
郝佳男(公园街道综治办干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工作组:
组 长:王国华(公园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张彦英(公园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刘建敏(公园街道纪检干事)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调度指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裴军兼任。相关工作组、社区具体职责如下: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住宅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物业服务质量,监管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等工作;负责实施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做好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台账及物业宣传工作。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组:负责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精心打造品牌载体,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调解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物业管理相关矛盾纠纷;负责受理本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及各类物业类案卷。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工作组:负责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成效督查及日常工作的督查。
5、社区居委会:负责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重要内容,融入社区综合管理;负责牵头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对于不能选出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委派小区党小组代管小区日常事务(业委会选举产生后,党小组不再进行代管)。
四、工作举措
(一)推行国投集团进驻无物业小区管理。公园街道办事处101个住宅小区,其中有73个无物业小区,54个小区由小区业委会自治,且大多为老旧小区,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物业费收取困难等问题。对于物业企业不愿进驻、无人管理的小区,将由国投集团进驻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市场化,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覆盖率。
(二)继续实行菜单式物业服务和差额式物业服务。为满足小区业主不同消费档次需求,物业公司为每项服务定价,针对业主不同物业服务项目收取相应价值的物业费;同时,探索推进物业管理人性化、精细化再上新台阶,提供照顾老人儿童、擦玻璃等专业家政服务,拓宽业务范围,既增加物业公司盈利,也提高业主满意度。
(三)建立物业企业征信、市民征信“黑名单”。将有信用缺失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竞标物业项目。同时,为促进物业管理领域正规化,将未到服务约定期限就“跑路”等恶意物业企业及法人列入“黑名单”。严厉打击物业服务优良但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在市民中也形成“物业老赖名单”,在固定媒体及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同时,开展党员、公职人员率先缴费活动,营造良好缴费氛围。
(四)加强物业费催缴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素质提升,通过各类媒体及社区平台,加强宣传物业服务各类知识,明确物业管理职责范围,让业主体会到“物业服务也是商品”的理念,让业主自愿缴纳物业费。同时,从街道抽调专人,配合物业费审判快速处理办公室,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严厉打击。
(五)着力加强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使住宅小区品质得到“硬”提升。结合“东胜区综合管理网格制”工作,加快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及提档升级力度,我街道101个住宅小区,老旧小区82个。其中存在供暖管道破损的小区有40个、排污管道破损的小区有35个、自来水管道破损的小区有21个、楼顶漏水的小区有48个、墙皮脱落、女儿墙裂缝等安全隐患的小区有63个,需外墙保温的小区有63个。下一步,我街道将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继续采取多渠道筹资模式,逐步对老旧小区的供热、给排水二次管网、绿化、硬化、防水、保温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维修,努力完善小区硬件设施。
(六)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1.提升物业企业综合能力,积蓄物业行业发展后劲。对物业企业实行星级评定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反馈意见、投诉处理情况等内容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提升物业企业积极性,激发物业服务市场竞争。
2.加大对物业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收费或收费不符实际、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和整顿物业服务
3.提升服务理念,开展培训提高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利用东胜区物业管理协会对企业人员采取定期培训、科普宣讲、交流指导等多种培训形式,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物业企业客服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规范用工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以市场化带动专业化。
(七)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提高自治能力。推行街道社区干部进小区党小组兼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1、 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不称职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委会组织重新选举。
2、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学习,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3、探索建立业委会评分及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将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行为等量化为信用记分,由社区通过采用信用分值评价,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指导和监督,要定期公布街道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排名,以便于相关业主和社会监督。
4.鼓励交叉任职。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
5. 鼓励多方参与。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鼓励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业主担任业委会委员。
(八)全面试行街道办事处属地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1、由街道办事处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监管东胜地区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2.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企业经营性补贴政策以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具体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性补贴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划转到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性补贴专项资金实行管理及发放。
3.推行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改善东胜地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具体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经费由财政直接核定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
(九)巩固整治成果,强化物业服务管理。积极推荐引进物业企业进驻服务整改后的小区。针对因房地产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导致物业公司撤出服务的小区,再存在问题得到整改、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小区违规行为得到治理后,对具备条件的小区积极推荐引进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物业企业进驻服务,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
(十)大力发挥“社区阵地、小区党小组堡垒、小区业委会、党员中心户”作用。依托社区阵地、小区党建堡垒、党员中心户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线党组织的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热情,在居民群众中形成向善向上、邻里互助的良好效应;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要常态化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鄂尔多斯优秀精神品质、市民公约、勤俭节约、孝道诚信等主题内容, 积极管造文明、和谐、崇德、向善的小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此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工作计划分3年时间4个步骤组织开展,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
成立街道物业管理专项治理三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工作组及社区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同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8月1日一8月31日)
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模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清理,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报至街道城管办。
(三)集中推进阶段(2018年9月1日一2020年6月30日)
街道要根据全面摸底排查情况及本工作组制定的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7月1日一7月31日)
物业管理三年攻坚工作结束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工作组将对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要继续推进,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同时,各相关工作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至街道城管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