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自治区防火委“一队一中心”的工作要求,经我镇研究决定成立泊尔江海子镇志愿消防队,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防止和减少消防火灾事故,将各类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消防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志愿消防队领导小组
队 长:杨怿卓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成 员:张 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闫耀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乔 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小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武玉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高 乐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罗腾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田锦皓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苏 瑞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余波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慧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舒波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新宇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子轩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陈 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 敏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刘 科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雪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苏 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镇志愿消防队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本镇辖区内灭火救援、抢险救援以及处置突发事故的需要。
三、主要工作任务
在镇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
(一)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二)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三)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四)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六)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七)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镇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四)辖区遇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事故处置情况。
(五)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社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